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89
问题一、《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24年2月—2025年3月,国家林草局暂停国家储备林新项目申报和论证工作,对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进行了调整。在此期间,我局对存量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2025年3月6日,国家林草局印发新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重新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可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国家储备林新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我区项目建设质量,我局在新出台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国家储备林管理实施细则。
问题二、《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情况是什么?
(一)2025年3月,征集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广西林科院,广西林业设计院等各单位的意见。
(二)2025年4月,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2025年5月,再次向局各有关处室站征求意见并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通过。
问题三、《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进一步规范和有序推进我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问题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广西国家储备林规划建设范围,并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培育、生态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实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及技术规定,利用中央资金、金融贷款、其他资金开展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建设主体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适用本办法。
问题五、《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共分为六章,提出了31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广西国家储备林规划建设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利用中央资金、金融贷款、其他资金开展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第二章为项目申报。规定了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用地、建设树种以及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第三章为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的建设目标合理性、建设用地合规性、营造林措施科学性、林权流转和收储规范性、项目投资和收益可行性等,经自治区林业局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备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项目建设主体对备案通过的项目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立项。
第四章为项目实施。要求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活动、林权流转和收储等,鼓励和支持利用项目资金建设林区配套基础设施;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和其他设施农业等配套产业,增强还贷能力;项目执行年度作业设计制度,国家储备林建设地块须全部落地上图。
第五章为项目管理。规定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单位、金融机构须履行和落实的相关管理责任和工作。
第六章为附则。要求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规定本细则印发之前已实施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是否调整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