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1541
项目名称 | 20221216(周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二塘分场六塘点1林班43小班大山洞85亩林地使用权流转项目 |
项目编号 | GXLKLDLMLZ22-0001 |
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15:00(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价方式 | ■公告期限: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5日 ■自由竞价阶段:2022年12月16日8:30-11:00 ■延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11:00 ■倒计时周期:3分钟(180秒) ■报价方式:加价竞价。摘牌方通过交易系统可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充分递增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任一最高报价经历一个完整倒计时周期(3分钟)不被更高报价取代即成为成交价。无摘牌方出价则交易结束,标的不成交。 |
网络竞价操作指南 | 操作手册: http://www.gxlkpt.com//uploads/file/202208/dcf6100e64d37bb557035fb533a19b21.pdf 操作视频:https://oss.gxlkpt.com/linkong-pc/video/202208/SZ4hmctwxY.mp4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委托方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 ||||
权属情况说明 | 未办理不动产证,只有山界林权证 | ||||
林地属性 | 国有 | 是否存在查封或设置担保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 | 否 | 流转后是否变更登记 | 否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成交后是否要缴纳地租 | 需要,10年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12个月为第一年度,租金每3年递增10% | ||
标的概况
| 林地位于高峰林场二塘分场六塘点1林班43小班,林地范围内有鱼塘,鱼塘及周边零星林地面积共 85 亩,地上附着物有无建房审批手续的生产辅助用房,标的以现状交付。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实际面积以实地测算为准,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等所有内容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挂牌方及广西林控平台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标的范围图可到挂牌方处查询,意向摘牌方竞买前应自行到实地调查测算并判定。意向摘牌方应到林地所在地了解林地及地上附着物经营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充分的调查。 2.标的所涉鱼塘水源非流动水,不保证常年蓄水状态。 3.出入鱼塘须经过农村道路,当前通行正常,如租赁期内涉及道路通行问题,成交方自行解决。 4.租赁期间,未经挂牌方书面同意,成交方不得擅自开展建设。 5.租赁期间,地上附着物由成交方负责与原承包户协商好后再交付使用,成交方对租赁地的地上附着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 6.不得擅自对土地进行非林业用途利用(如硬化场地、填泥倒土、倒垃圾等活动),不得新建任何地上建构筑物。 7.不得将林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8.租赁期间,成交方负责租赁土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9.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模板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二、公告附件 | |||||
三、交易指南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的,成交方应交纳3400元平台服务费。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人民币:1000元/亩·年 | |||
竞价阶梯 | 人民币:10元/次(及其整数倍) |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103400元 | ||||
履约保证金 | 标的成交后,扣除平台服务费,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 | ||||
摘牌方资格条件 | 摘牌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不符合摘牌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广西林控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注册 | 1.首次参与交易须填写《客户注册申请书》(点击下载),申请注册成为广西林控平台交易商。注册所需材料详见《客户注册材料清单》(点击查看)。 2.非首次参与交易的意向摘牌方按时、足额(以交易清单为准)、根据交易保证金备注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可参与竞价。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及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2年12月1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广西林控互联网平台有限公司 账号:6600 0001 7000 3000 25 开户行:桂林银行南宁人民路支行 缴纳交易保证金要求: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非银行转账方式(ATM或支付宝转账、携带现金至银行柜台存入等)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摘牌方不得参与竞价,广西林控平台将在收到意向摘牌方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交易保证金。 ② 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须备注相关信息: 企业: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例:备注内容为:1216林地使用权流转保证金; 个人: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身份证号码后6位。例:李四,身份证号码:450101198002030405,备注内容为:1216林地使用权流转保证金030405 ③未能正确备注的,须发送短信进行说明。交易商向广西林控平台指定手机号码(19163864427)发送短信如下: 企业:企业名称+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短信内容为:A企业交纳1216林地使用权流转保证金10万元。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李四,其身份证号码是450101198002030405,短信内容为:李四030405,交纳1216林地使用权流转保证金10万元。 正确备注或正确发送短信说明的意向摘牌方将会收到资格审查通过的短信(内含交易账号及密码,长期有效,请注意保管)。广西林控平台有权不允许未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正确备注信息(以广西林控平台银行账户流水明细为准)且未能正确发送短信说明资金用途的意向摘牌方参与竞价。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资格审查通过的短信的意向摘牌方,请致电广西林控平台。 3.交易成交,成交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平台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广西林控平台直接划转至挂牌方账户; 4.交易成交,成交方如未按公告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等相关价款、不与挂牌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违反广西林控平台业务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广西林控平台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签署交易合同、结算与交割 | 1.成交后,成交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广西林控平台或挂牌方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标的成交的,成交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林控平台或挂牌方处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广西林控平台将视作成交方知晓及认可相关交易内容,认可已成交标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如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成交方自行承担,广西林控平台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成交后,成交方须持《成交通知书》于5工作日内与挂牌方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将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按规定的时间足额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方不根据本公告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广西林控平台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挂牌方有权将该标重新组织交易。 4.交易双方按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收。 | ||||
四、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面积、流转年限、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挂牌方提供,仅供意向摘牌方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摘牌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自行到现场踏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标的以现状交付。 2.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地经营等;林地面积及林地现状与公告描述情况不符;市场价格变动等。 3.意向摘牌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含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了解遵照广西林控平台业务规则(点击查询),一旦参与交易则视为意向摘牌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含交易清单、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广西林控平台业务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五、联系方式 | |||||
标的看样联系方式 | 屈女士,18677196722 | ||||
广西林控平台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400-995-3199 广西林控平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7楼 |